1.负责拟订全市畜禽屠宰管理政策的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市畜禽屠宰场(厂)设置规划,指导监督场地建设与生产管理。 3.负责动物畜禽屠宰项目的筛选、监督实施和管理。 4.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牵头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5.牵头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6.负责全市畜牧业无公害产品的申报与管理。 7.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