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政策的宣传贯彻及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养殖项目的筛选、监督实施和管理。 3.负责全市种畜禽管理,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4.组织、指导全市畜牧业科技推广。 5.指导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奶业发展规划,负责奶畜养殖及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管理。 7.负责全市畜牧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8.负责畜牧业“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