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全市生猪屠宰行业“规范年”活动,依法履职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畜产品质量安全,3月20日,区畜牧兽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及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发现的非法屠宰行为,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兽医站监管人员到养殖场、集贸市场、肉品销售摊点进行了关于养殖、屠宰、检疫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了《东港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告知经营户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相关规定,督促其守法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到河山、南湖、涛雒镇街道畜禽屠宰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基层部门存在的驻场官方兽医缺岗、入场生猪未附动物检疫证明、企业制度落实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健全等问题,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督促企业严格实施屠宰检疫申报制度,严把入场、宰前、宰中、宰后各个关口;加强对定点屠宰入场动物的查证验物和“瘦肉精”监督抽检;严防手续不齐全和检疫不合格动物进入屠宰场,认真做好屠宰检疫工作,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场;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场登记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并按规定保存相关档案材料。
4月25日,动监所检查人员在志强肉联厂检查时,发现唐某某自诸城收购生猪来日照肉联厂屠宰,运输生猪未附动物产地检疫证明。检查人员现场进行了证据固定 ,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联系东港区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案件移交。执法部门根据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驻场官方兽医依法依规对生猪进行了“瘦肉精”检测及检疫补检。
本次综合整治活动,出动整治、宣传车辆15车次,人员120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移交检疫案件一起,移交违法屠宰生猪线索6起,共发放《东港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400余份。通过宣传整治活动,净化了肉品市场秩序,打击了违法屠宰、无证经营(生猪)的违法行为,强化了畜禽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明确了经营业户的主体责任,促进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东港区畜牧兽医局 李宗胜、迟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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