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日照畜牧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行业动态 畜牧科技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动态> 行业会讯
东港区创新防疫条件审查管理措施 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屏障

2018-04-25 市畜牧兽医局 字号:[ ]


为严格畜禽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全区动物防疫条件许可,东港区畜牧兽医局创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不断提升全区动物防疫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区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一是重新梳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理流程。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和完善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指南,明确了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办理流程。办理人向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现场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初审合格的将资料上报,再由局相关单位会同乡镇畜牧兽医站依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现场核查验收,对达标的依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不达标的审查对象依法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后达标的,依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是分类推进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

逐步探索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企业进行ABC分类管理。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管理规范、防疫设施较好的企业定为A类,每年定期报送年审材料即可进行正常年检;管理一般的企业定为B类,B类企业加强管理,定期巡查,督促企业按照防疫法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对管理不规范、达不到防疫法要求的企业定为C,C类企业防疫合格证到期后不予换证,企业必须按照新申请办证要求,规范管理,进行整改,经现场验收后达到要求给予重新发证。通过分类管理,督促全区养殖企业进一步提升防疫管理水平,推动全区防疫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区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东港区畜牧兽医局  李霞)

 

【复制链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如果您认为本网转载的内容涉及侵权,请作品的作者尽快与我们联系。电话:0531-82779563,如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
最新信息
公示 日照市畜牧兽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禁养大型犬... 日照市畜牧局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我市举办官方兽医能力提升培训班 我市举办官方兽医能力提升培训班 省畜牧兽医局专家来我市验收2家种畜禽... 日照市畜牧兽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省局公告[2018]30号 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 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 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 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
热点排行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日照市畜牧兽医局开展生鲜乳、种畜禽管...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饲料兽药管理...关于公布我省第八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兽药行业安全生产监...2013年度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先进集体...东港区畜牧兽医局开展节前畜产品质量安...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申...日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落实河长制东港区畜牧兽医局在行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版权所有:日照市畜牧兽医局 技术支持:山东畜牧局 鲁ICP备05033363号-1
电话:0633-8816360 邮编:276826 邮箱:rizhao@sdxm.gov.cn login
Copyright 2008 -2013
两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