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日照畜牧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行业动态 畜牧科技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 执业兽医专题
2012年度日照市“执业兽医制度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2-09-04 日照市畜牧兽医局 字号:[ ]

  为切实做好执业兽医制度的宣传,促进我市“执业兽医制度宣传月”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加大社会和从业者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推动我市执业兽医制度建设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30日。

  二、基本目标

  以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为重点,坚持“积极主动、形式多样、点面结合、深入到位”的原则,切实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执业兽医注册备案等有关政策、要求、程序等方面宣传工作,特别是兽医处方药制度与执业兽医制度的关系、执业兽医资格准入与兽医行业从业的关系等内容,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建设、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执业兽医注册备案等方面政策的认知度和关注力,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执业兽医队伍素质,规范全市兽医执业行为,加快推进我市执业兽医制度建设进程。

  三、宣传内容

  (一)执业兽医制度有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关于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1〕15号)等。

  (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第 1145 号公告)、《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农业部第 1174号公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等。

  (三)执业兽医注册备案有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执业兽医注册及备案工作的通知》(鲁牧防发〔2011〕45号)等。

  四、宣传方式

  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进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展开立体式、全方位、密集型宣传造势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执业兽医资格准入和兽药行业从业的认识和关注,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宣传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局负责辖区内的面上宣传以及有针对性的做好兽医、水产类院校在校学生和兽医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

  (一)面向全社会。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宣传册、横幅、宣传栏、明白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和介质宣传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有关的政策及意义,增加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理解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了解。

  (二)面向在校学生。除在相关媒体、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执业兽医制度有关政策要求以外,邀请日照技术学院水产学院等单位参加有关考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宣传执业兽医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并传达考试有关要求及精神,积极协调学校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及信息上传到学校的网站;主动与日照技术学院水产学院等进行沟通,进校开展考试宣传,使广大学生全面了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重要性和意义,熟悉考试报名条件、程序、要求等。

  (三)面向兽医从业人员。要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动物疫病检测诊断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内全部动物诊疗机构、动物保健机构、动物隔离场、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水产原良种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水产养殖企业、动物屠宰场、实验动物饲养场、兽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场所的兽医人员,采取面上宣传与调查摸底统计、会议、培训、座谈、通知、检查等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深入宣传,让每个兽医从业者都了解执业兽医制度,切实提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认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兽医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确保宣传月活动见到实效,促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进程。

  (二)要细化工作方案。各区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措施详细、任务明确、覆盖面全、操作性强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于 2012年 3月 31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局。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区县要积极与海洋渔业、新闻、宣传等部门协调,加强信息沟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执业兽医制度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四)要及时督查总结。各区县要对辖区内的执业兽医制度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宣传到位,见到实效,并对活动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以书面形式于 2012年 5月 12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防疫科(联系电话:8816397)。

 

  日照市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复制链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如果您认为本网转载的内容涉及侵权,请作品的作者尽快与我们联系。电话:0531-82779563,如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
最新信息
公示 日照市畜牧兽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区禁养大型犬... 日照市畜牧局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我市举办官方兽医能力提升培训班 我市举办官方兽医能力提升培训班 省畜牧兽医局专家来我市验收2家种畜禽... 日照市畜牧兽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省局公告[2018]30号 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 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 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 市畜牧兽医局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
热点排行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日照市畜牧兽医局开展生鲜乳、种畜禽管...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饲料兽药管理...关于公布我省第八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兽药行业安全生产监...2013年度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先进集体...东港区畜牧兽医局开展节前畜产品质量安...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申...日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落实河长制东港区畜牧兽医局在行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版权所有:日照市畜牧兽医局 技术支持:山东畜牧局 鲁ICP备05033363号-1
电话:0633-8816360 邮编:276826 邮箱:rizhao@sdxm.gov.cn login
Copyright 2008 -2013
两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