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根据国家实施东北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新产玉米奖补政策精神,对省内规模以上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给予每吨200元的补贴。
“补贴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激发我们收购新产玉米的积极性,既能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又能提高玉米收购价格,促进农民增收。”吉林省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宪岐说。补贴政策的出台,赢得了玉米收购加工企业的点赞,种粮农民也纷纷叫好。
企业按程序申报,政府严管六种“骗补”行为 补贴管理办法要求,将省内具备10万吨以上玉米年加工能力、就地采购加工且有自建仓储设施,严格执行《吉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履行统计报送义务,申报信息真实准确、信誉较好的法人企业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对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入库且明年6月底前实际加工消耗2016年省内新产玉米进行补贴。
补贴资金的申报程序一是按旬申报。从2016年11月1日起,建立新产玉米收购加工信息旬报制度。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要在每月上、中、下旬结束后2日向所在市县粮食、财政部门报送企业每旬在省内收购加工的新产玉米情况,同时抄报省粮食局。二是按月申报。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要在每月结束5日内,向所在市县粮食和财政部门提交上月相关材料。
申报补贴企业所在市县粮食和财政部门要按月对企业补贴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补贴政策执行期结束后,省财政厅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根据市县粮食、财政部门报送的月份补贴申请,按月预拨补贴资金。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省财政厅补贴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有关企业。
补贴办法要求切实加强监管,严防以下六种行为:将购买后尚未运回企业自用加工的新产玉米申领补贴,将购买用于企业自用加工的非新产玉米申领补贴,将购买用于企业自用加工的粮食收储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的玉米申领补贴,将购买用于企业自用加工的省外玉米申领补贴,将购买新产玉米倒卖并申领补贴,其他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该企业补贴资质,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对骗补企业建立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企业加工利润增加,市场化收购比重高 位于吉林省梨树县十家堡经济开发区的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补贴政策没出台前,我们加工一吨玉米只有55元的利润;补贴后,加工一吨玉米的利润能提高到218元。”王宪岐告诉记者。
“新天龙”公司拥有自备专用粮库一座,原料玉米储存能力55万吨,年加工转化玉米能力90多万吨,年生产各类酒精30万吨、玉米DDGS饲料27万吨,年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
据介绍,“新天龙”每年大约能收储周边农民80万吨左右的玉米,全部用于深加工。“现在的收购价是三等以上的玉米每吨1540元,农民卖粮所得利润每吨至少能提高30元。”
“刚开始收地时,我还犯愁今年玉米不好卖,10月下旬的时候,收玉米的人越来越多,价格也没有压得太低,我们这里的湿粮(33个水左右)每斤卖到了0.61元,总体来讲,这个价格我们能接受,农民也很安心,这得益于省里及时出台了玉米收购加工企业补贴政策。”梨树县卢伟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卢伟告诉记者,合作社有180公顷耕地,今年种了110公顷玉米,每公顷能产2.8万斤玉米。
截至11月17日,梨树全县收购玉米总量比去年同期多收购60万吨。临储粮收购230万吨,现有空余仓容260万吨,能够满足全县粮食的收储需求。
记者从吉林省粮食局得知,截至11月16日,全省累计收购玉米41.2亿斤,其中,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了23.6亿斤。目前,玉米收购价格每市斤在0.71~0.78元。“今年是国家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重要时段,我们企业一定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上对得政府支持,下对得起农民信任。”王宪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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